記者今天從最高人民檢察院獲悉,重慶市委原常委、政法委原書記陸克華涉嫌受賄一案,由國家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,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指定,由四川省瀘州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。近日,瀘州市人民檢察院已向瀘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。
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,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陸克華享有的訴訟權利,并訊問了被告人,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。檢察機關起訴指控:被告人陸克華利用擔任原建設部房地產業司市場管理處處長、住宅產業化促進中心主任,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城市建設司司長、副部長,重慶市副市長,重慶市委常委、政法委書記等職務上的便利,以及職權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,為他人謀取利益,非法收受他人財物,數額特別巨大,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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